独立法条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

第三条

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重要设施设备存在严重缺陷;

(二)安全生产相关资格资质不符合法定要求;

(三)日常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四)严重违法违规提供服务;

(五)其他可能导致人员重大伤亡、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事故隐患。

制定机关
民政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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