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 第十条独立法条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第十条第十条对于情况复杂,难以直接判定是否为重大事故隐患的,各地民政部门可以商请有关部门或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研究论证后综合判定。制定机关民政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