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秘鲁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
《中秘自贸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非原产材料,非原产材料税则号列与进口货物税则号列不同,但是从非原产材料到进口货物的税则归类改变符合《中秘自贸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中相应税则归类改变标准的,该进口货物应当视为原产于秘鲁的货物。
- 制定机关
- 海关总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中秘自贸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非原产材料,非原产材料税则号列与进口货物税则号列不同,但是从非原产材料到进口货物的税则归类改变符合《中秘自贸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中相应税则归类改变标准的,该进口货物应当视为原产于秘鲁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