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黄河下游浮桥建设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黄河下游浮桥建设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在浮桥开工前将施工方案报送当地黄河河道主管机关备案。施工完毕后必须经河道主管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