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黄河下游浮桥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四条

建设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管理单位; 2、建设地点(位置); 3、建设时间和使用期限; 4、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浮桥长度、宽度、结构、设计负荷; 6、施工安排; 7、防洪、防凌措施及责任制; 8、收费管理办法; 9、占用黄河防洪兴利工程的情况; 10、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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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下游浮桥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