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 第六十七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章 民航安检工作特殊情况处置第六十七条民航安检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实际情况,与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应急信息传递及报告工作程序,并建立记录。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