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 第六十六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第六十六条第六章 民航安检工作特殊情况处置第六十六条威胁增加时,民航安检机构应当按照威胁等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调整安全检查措施。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