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第四十五条

第五章 民航安检工作实施 / 第三节 航空货物、航空邮件的安全检查

第四十五条

航空货物应当依照民航局规定,经过安全检查或者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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