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第四十二条
第五章 民航安检工作实施 / 第二节 旅客及其行李物品的安全检查
第四十二条
对来自境外,且在境内民用运输机场过站或中转的旅客及其行李物品,民航安检机构应当实施安全检查。但与中国签订互认航空安保标准条款的除外。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民航安检工作实施 / 第二节 旅客及其行李物品的安全检查
对来自境外,且在境内民用运输机场过站或中转的旅客及其行李物品,民航安检机构应当实施安全检查。但与中国签订互认航空安保标准条款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