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 第二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用运输机场进行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