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世界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向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报送上年度世界地质公园管理报告,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资源保护与管理、发展行动计划实施、自然教育与地学旅游、国内外交流合作等情况,由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在当年2月底前报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制定机关
- 国家林草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
世界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向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报送上年度世界地质公园管理报告,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资源保护与管理、发展行动计划实施、自然教育与地学旅游、国内外交流合作等情况,由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在当年2月底前报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