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三章 再评估与范围调整
第十八条
申请变更世界地质公园名称的,应当按照《操作指南》的规定编写名称变更申请报告,经世界地质公园原申报单位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在申请当年10月底前报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定后在同年11月底前提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 制定机关
- 国家林草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再评估与范围调整
申请变更世界地质公园名称的,应当按照《操作指南》的规定编写名称变更申请报告,经世界地质公园原申报单位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在申请当年10月底前报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定后在同年11月底前提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