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二章 申 报
第十二条
国际申报程序参照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和《操作指南》等要求执行。
候选地应当按照《操作指南》等规定,编制世界地质公园申报意向书和申报材料。
候选地所在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在履行国际申报程序当年4月底前将申报意向书报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定后,在同年6月底前将申报意向书提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候选地所在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在同年9月底前将经省级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和省级人民政府盖章的申报材料报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有关部门审定后,在同年11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候选地应当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 制定机关
- 国家林草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