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高等学校现有学术委员会的组成、职责等与本规程不一致的,学校通过经核准的章程已予以规范的,可以按照学校章程的规定实施;学校章程未规定的,应当按照本规程进行调整、规范。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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