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第十条

第二章 组成规则

第十条

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可根据需要设若干名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可由校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也可以采取直接由全体委员选举等方式产生,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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