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的通知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制定机关
国资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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