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

第九章 附则

第七十七条

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新增政府债务。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