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第六章 信息披露

第五十二条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发行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事宜。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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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