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第五章 发行与承销管理

第四十八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当制定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的风险控制管理规定,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对承销业务范围进行限制并动态调整。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