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第四十八条独立法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五章 发行与承销管理第四十八条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当制定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的风险控制管理规定,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对承销业务范围进行限制并动态调整。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