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三章 公开发行及交易 第一节注册规定

第三十三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上市交易的,应当在发行前根据证券交易场所的相关规则,明确交易机制和交易环节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发行环节和交易环节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应当保持一致。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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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