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章 公开发行及交易 第一节注册规定第三十一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应当符合证券交易场所规定的上市、挂牌条件。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