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公开发行及交易 第一节注册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中国证监会收到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审核意见、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后,履行发行注册程序。中国证监会认为存在需要进一步说明或者落实事项的,可以问询或要求证券交易所进一步问询。 中国证监会认为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意见依据不充分的,可以退回证券交易所补充审核。
- 制定机关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公开发行及交易 第一节注册规定
中国证监会收到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审核意见、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后,履行发行注册程序。中国证监会认为存在需要进一步说明或者落实事项的,可以问询或要求证券交易所进一步问询。 中国证监会认为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意见依据不充分的,可以退回证券交易所补充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