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三章 公开发行及交易 第一节注册规定
第十七条
发行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注册申请文件,由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申报。 证券交易所收到注册申请文件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 制定机关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公开发行及交易 第一节注册规定
发行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注册申请文件,由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申报。 证券交易所收到注册申请文件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