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发行和交易转让的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根据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因素,公司债券投资者可以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的标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证券自律组织可以在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设定更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可视同专业投资者参与发行人相关公司债券的认购或交易、转让。
- 制定机关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发行和交易转让的一般规定
根据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因素,公司债券投资者可以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的标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证券自律组织可以在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设定更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可视同专业投资者参与发行人相关公司债券的认购或交易、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