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 第六十一条独立法条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期刊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的,依照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处罚。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