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期刊实施年度核验。年度核验内容包括期刊出版单位及其所出版期刊登记项目、出版质量、遵纪守法情况等。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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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