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期刊的出版

第二十八条

公开发行的期刊不得转载、摘编内部发行出版物的内容。 期刊转载、摘编互联网上的内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内容进行核实,并在刊发的明显位置标明下载文件网址、下载日期等。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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