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

第二章 服务要求

第八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社会公布所传送的基本收视频道目录。 基本收视频道中应当包括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要求转播的广播电视节目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求转播的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的本地广播电视节目。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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