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

第二章 服务要求

第二十九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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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