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

第二章 服务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信息安全监管体系,如实登记用户个人信息,并依法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用户许可,不得泄露用户个人信息。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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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