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二章 服务要求第二十条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委派的上门维修人员应当遵守预约时间,出示工作证明并佩带本单位标识,爱护用户设施。需要收取费用的,应当事先向用户说明。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