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

第二章 服务要求

第十七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接到用户故障报修后,需要上门维修的,应当自接报后二十四小时内与用户预约上门维修时间。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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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