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二章 服务要求第十七条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接到用户故障报修后,需要上门维修的,应当自接报后二十四小时内与用户预约上门维修时间。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