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二章 分类分级与申请条件

第六条

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 取得承装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取得承修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 取得承试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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