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颁发、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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