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三章 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

第十二条

派出机构收到申请,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派出机构有权要求申请人就申请事项作出解释或者说明。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