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评价工作纪律要求
第二十六条
坚持考试、评审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评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在保密期内不得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也不得举办或者参与和考试、评审相关的培训,不得强迫申请人参加与考试、评审相关的培训。
- 制定机关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评价工作纪律要求
坚持考试、评审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评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在保密期内不得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也不得举办或者参与和考试、评审相关的培训,不得强迫申请人参加与考试、评审相关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