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三章 考 试

第十四条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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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