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2014年8月19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1号公布的《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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