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

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安全审查。 本办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境内投资新建项目或者设立企业; (二)外国投资者通过并购方式取得境内企业的股权或者资产; (三)外国投资者通过其他方式在境内投资。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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