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避免在棉花采摘、交售、加工过程中混入异性纤维的暂行规定 / 第三条独立法条避免在棉花采摘、交售、加工过程中混入异性纤维的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三条异性纤维是指混入棉花中的非棉纤维,如化学纤维、丝、麻、毛发、塑料绳等。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