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九条
第二章 行为认定
第九条
专利代理机构被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经营异常名录后,自列入之日起满 3 年仍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或者因专利代理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后3年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即为存在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
- 制定机关
- 知识产权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行为认定
专利代理机构被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经营异常名录后,自列入之日起满 3 年仍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或者因专利代理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后3年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即为存在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