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七条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试行。制定机关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