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十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七十条
本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保监发〔2006〕70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47号)、《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0〕90号)、《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11〕10号)、《中国保监会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保监发〔2014〕3号)、《关于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中介〔2016〕44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保险兼业代理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中介〔2016〕58号)同时废止。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