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十四条第三章 经营规则第四十四条商业银行不得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商业银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制定机关银保监会办公厅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