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符合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条件,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办公厅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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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