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保险公司委托,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代理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依法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是指为商业银行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办公厅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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