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检举或协助查获违反海关法案件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检举或协助查获违反海关法案件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第八条第八条对居住在境外的检举走私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的检举人,奖励金之部分或全部可以发给外币。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