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商务部会同财政部负责解释。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