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 第七条独立法条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七条第七条新申领签证专办员卡已届满1年的,出境旅游组团社可在其有效期内,通过管理系统申请取消签证专办员卡,并将旧卡通过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交还文化和旅游部销毁。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