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 第四条独立法条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四条第四条出境旅游组团社应当建立严格的签证专办员卡和签证专办员管理制度,承担本社签证专办员卡和签证专办员管理的主体责任。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